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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大美食家:精彩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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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姝转头,毫不意外地发现是宋清辞,嘿嘿笑起来。
伸手不打笑脸人,爱笑的女孩运气最好。
叶姝见宋清辞也微笑着看自己,她就把笑容再扩大一倍,笑得更灿烂。
教训她会谨记,下次她上马,绝对不搞什么伪文艺的小动作,直接夹紧马肚子,策马狂奔,有多远滚多远。
“险些没能追上叶姑娘。”宋清辞淡淡的声音里似有怨念。
“我跟父亲断联系太久,只怕他那边会着急,所以才焦急要离开。”
叶姝转头就给庄飞打了个眼色。
庄飞一直闹不明白,自家姑娘为何对这名宋姓书生如此友好和尊敬。不过既然是姑娘的意思,她当然要配合。庄飞马上点头应和,告诉宋清辞,老堡主和她家姑娘一直保持联系,在法华寺被困这几日,她们都没能及时传达消息回去,老堡主肯定着急了。
叶姝忙补充道:“我太心系父亲那边,一时着忙,忘了与宋公子道别。现在红莲教已经撤走了人马,法华寺已然安全,公子不必担心会有危险。”
叶姝说罢就对宋清辞作揖。
庄飞瞧见自家姑娘还给这个书生行礼,心里更加觉得不舒服。
她家姑娘以前对外人可从没有这样客气过。再回想她们在法华寺住的这些日子,姑娘对宋清辞不仅仅是尊敬客气,还非常细心周到地做饭给他吃,一日三餐花样不断。且因为考虑到宋清辞身材消瘦,特意给他熬温火慢炖的砂锅粥,每次都要花费小半天的时间,正经很费工夫。
她家姑娘为什么非要对这个书生这么上心?
难道她喜欢上这个姓宋的书生了?
庄飞看宋清辞的眼光立马不一样了,带着各种各样的挑剔去审视他。
身材高颀,但是太瘦了,单薄无力;性子虽然温和端方,但太闷了,少言寡语。当然这些都不算是大毛病,最大的毛病在于他不会武功,他只是一名普通到再不能普通的文弱书生。
她家姑娘年纪轻轻,武功在江湖上的排名已经可以挤进前二十。姑娘和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结亲?门不当户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犹如如母狮子配公绵羊,从根儿上就不合适。
庄飞郁闷了,眉头扭成一个结:这门亲事她不同意!坚决不同意!
连她都看不好,更不要说老堡主了。老堡主肯定不会喜欢这么弱鸡的书生当女婿,这事儿如果让老堡主知道了,定会一气之下打断姑娘的腿。
“此番追来别无他意,只为感谢叶姑娘这些日子照顾我,为姑娘送行,另有一样东西想要赠与叶姑娘。”宋清辞接着告诉叶姝,他的小厮还在后头,走得慢,请她再等等。
“好。”叶姝客气地应承,心里却纳闷大魔头身边的小厮什么样,居然办事效率如此低下,让大魔头等他。
不一会儿,叶姝就看见一名穿着墨绿袍子的年轻男子,背着一件比他两倍大的行李下山。不知道行李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看起来很沉重。
“玉佩。”宋清辞轻声吩咐。
赵凌马上把背上的行李放下,寻了半晌,从里面掏出一个精致华美的锦盒来,锦盒上有金线绣制的一枝花。
庄飞等人看见‘金梅花’后,脸色俱是大变,周遭的空气都凝结了,大家甚至不敢呼吸,皆用惧怕的眼神防备地看着宋清辞。
叶姝仔细看清楚锦盒上的图案之后,眼底一滞,便突然把眼睛睁大,捂着嘴惊呼:“金、梅、花!”
“是金梅花,盒子上有金梅花。”庄飞嘴哆嗦地快要说不清话了。
“你们怎么了?”宋清辞反问。
叶姝为了表现得更惊讶一点,把眼珠子瞪到最大,在庄飞说话的时候,她还特意缩脖子往后退了两步。
叶姝的不淡定,加剧了她周围随从们的畏惧,他们表露出更多害怕的情绪。大家都僵在原地,连握武器的手都使不上力了。如果升阳宫宫主真如传言中那么厉害,他们此刻拿不拿得起剑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最后也用不上。
“你们说这个盒子?”宋清辞将盒子正面完整地冲着他们,刺绣的花朵后两片娇嫩的绿叶完整地呈现了出来。
梅花无叶,桃有叶。
梅花和桃花的刺绣图案本来就有些相似,加上花朵都用金色,无法在颜色上进行区分,所以乍看之下极有可能误把桃花认作梅花。
庄飞等人确定他们自己认错了之后,都松了口气。这时候理智也回来了,想了想像宋清辞这样的文弱书生,怎么可能是武林传说中那人人惧怕的魔头。他们刚才真的是紧张过度,想多了。
叶姝心里却非常清楚,宋清辞刚才那一招是故意为之。锦盒不大,上面绣制的图案当然也不大。他拿锦盒的时候,刚好用手指遮住了仅有的那部分绿叶,便很容易让人误会那是金梅花。幸亏她眼尖,第一眼就隐约看到了他指边有一点绿。
所以在那一刻,叶姝就意识到宋清辞在试探自己,她马上就装出一副她是第一次见到金梅花的惊讶样子。
真的好险,差点就露馅了。
如果她观察力不够,不小心摊牌,让大魔头察觉到她早就知悉了他的身份,大魔头顺势就会发现她在法华寺所做的一切,都是虚伪做作的演戏。试问哪个男人被女人欺骗之后,不会心生厌恶?更何况升阳宫的人本来就讨厌虚伪做作的人,她一定会被咔嚓掉。
伴魔头如伴虎,她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哪怕是要分别了,也万万不能在最后一刻有所放松。
想到这,叶姝越发觉得宋清辞有点瘆人了。
他绝对是故意的,趁着她要走警惕性最低的时候,特意来试探她。
“我们都误会了,还以为这是金梅花。”叶姝象征性地跟宋清辞解释了升阳宫宫主专用金梅花的事。
“原来如此,怪我不懂江湖事,早知便不会拿出来引起大家的误会了。”宋清辞略表愧疚。
叶姝气得在心里翻白眼:你就装吧!
“看来公子家中很有钱,连这盒子上的绣花都用金线缝制。”
“略有薄产。”宋清辞告诉叶姝,有机会去扬州的话,便可以去他家坐一坐。
编得还真是像模像样。
叶姝马上对宋清辞甜笑着应好。
宋清辞随即就将锦盒里的玉佩递给了叶姝。
玉质剔透莹润,成色可谓是上品中的上品。落入手中的时候,冰凉细腻的触感,让人觉得舒服至极。玉佩上还缀着掺着金银线的白色穗子,单看这穗子就知道此玉佩价值不菲了。
只是这玉佩的形状有点一言难尽,不是圆形,也不是方形,居然是骨头形状。宋清辞送过来的时候,叶姝马上虔诚地接过来,这感觉好像她是个需要啃骨头的小狗儿一样。
“真漂亮,真特别,多谢。”叶姝故作开心地把玉佩按在胸口,和宋清辞道谢。
“叶姑娘喜欢就好。”
叶姝想想自己礼节上应该回赠一样东西,就让庄飞拿来一包她之前晒干的糖蒸茄给了宋清辞。
“我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东西,因为公子胃口不好,就送宋公子这个吧。可拿来切条直接吃,泡软了煎炒烹炸也都可,酸酸甜甜的,开胃又下饭。”
宋清辞淡淡谢过,讳莫如深的眼里含着笑意,然后一直看着叶姝。
叶姝被看得后背发凉,意识到自己好像应该说什么,可是她不想说。
这时候,赵凌背起他巨大的行李,从山下的马棚里牵出了马,“公子,咱们可以走了。”
宋清辞还在看叶姝。
叶姝不得不问:“宋公子不打算继续留在寺中了?”
“嗯。”
“那宋公子要去哪儿?”叶姝内心叫嚣着一百个不情愿,还是要开口问。
“回家备考。”
叶姝:“……”
心哇凉哇凉了。
巧不巧,凌云堡就在距离扬州不过百里的地方,所以她跟宋魔头还顺路了。
“啊哈哈哈,可真巧,那我们顺路了。”叶姝呵呵笑两声。
“嗯,顺路。”宋清辞附和完,就看着叶姝,还是之前的那种眼神。
“太好了,我们可以结伴一起走,路上我照应你!”
叶姝嘴上豪气冲天地说着,心里却琢磨着怎么巧妙地甩掉宋清辞。以他那瘦弱单薄的身材,以及他鸟胃大小的饭量,即便是武功高强,其优势可能只在于短时间的爆发力,长时间的体力耗费他应该承受不住。还有他身后跟着的那个小厮,背着那么大的行李,估计也跑不快。
一会儿出发的时候,她只要骑马飞快地走在前头就好了,逼得大魔头最后体力承受不住,主动提出脱离她的队伍。
“不过我着急回家,可能会快点赶路,你不介意吧?”出发前,叶姝提前垫上一句话。
宋清辞点头。
叶姝重新上了马,挥起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马屁股,带着属下们飞快疯狂地往前奔,很快就把宋清辞和赵凌甩在了身后。
叶姝特意停下,等宋清辞,待宋清辞赶上后,她就策马继续狂奔,然后再停下等宋清辞。如此反复了四次之后,宋清辞终于忍不住了。
“叶姑娘不必等我,尽管走你的便是。”
“好。”
叶姝使劲儿全力,半刻不敢停歇,继续带着属下们狂奔至天近黄昏,便就近寻了附近村子的一处客栈落脚。
下马的时候,叶姝特意往后看了看,这下她可以百分百确定自己已经完全甩掉大魔头了。
开心!
叶姝带着人进了客栈,没想到这么偏僻的村子里,住客这么多。大堂里的桌子基本上都已经被坐满了,只有最角落一处靠窗的还空着,叶姝就带人坐在了那里。
叶姝点了店里所有的肉食,野菜炖鸡、水煮羊肉、炸兔腿、肉兜子,还有芋饼、夹沙团和米饭馒头,外加花生米和一坛酒。
大家在寺里都当了好几天的兔子了,今天必须酒肉齐全,放纵地吃圆他们的肚子。
“肉随便吃,但酒只准只喝一坛,不许多饮。我们在外,要时刻保持警惕。”叶姝低声提醒罢了,便转眸扫视堂内的其他用饭的食客,形色打扮各异,但看着都不像是简单的人物。叶姝能感觉到,他们和自己一样,也都在警惕别人。
肉兜子和夹沙团终于上来了,这是叶姝最好奇的两道菜,应该属于本朝的特色食物。
叶姝起了筷子,欢欢喜喜地正准备开吃。
“叶姑娘终于到了。”
叶姝愣了下,闻声抬首,便刚好看见从楼上走下来的宋清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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