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俏厨娘》 第17章 艳压全场 免费试读宋知斐粲然一笑,举着沾着白色面粉的拇指,“你脸上沾了粉,就像是戏班子里的丑角似的,太傻了。”“啊,哈哈。”叶蓁蓁尴尬地笑了笑,为了缓解刚才的余悸,她试图岔开话题,“月饼好了,殿下尝尝吧!”宋知斐掏出随身放置的银筷,整块夹起,只看到金黄色的表面上面印着“姻缘
王府俏厨娘:精彩试读
王府俏厨娘小说精彩片段:他轻轻咬一口,面皮的酥脆和面饼的松软以及馅料的爽口甜人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似乎无需牙齿咬合,放在舌尖便能融化一般。“啊,哈哈。”叶蓁蓁尴尬地笑了笑,为了缓解刚才的余悸,她试图岔开话题,“月饼好了,殿下尝尝吧!”看到他一脸享受的表情,叶蓁蓁期待地问道,“味道如何?”宋知斐粲然一笑,举着沾着白色面粉的拇指,“你脸上沾了粉,就像是戏班子里的丑角似的,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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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俏厨娘》 第17章 艳压全场 免费试读
宋知斐粲然一笑,举着沾着白色面粉的拇指,“你脸上沾了粉,就像是戏班子里的丑角似的,太傻了。”
“啊,哈哈。”叶蓁蓁尴尬地笑了笑,为了缓解刚才的余悸,她试图岔开话题,“月饼好了,殿下尝尝吧!”
宋知斐掏出随身放置的银筷,整块夹起,只看到金黄色的表面上面印着“姻缘天降”的吉祥话。
他轻轻咬一口,面皮的酥脆和面饼的松软以及馅料的爽口甜人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似乎无需牙齿咬合,放在舌尖便能融化一般。
看到他一脸享受的表情,叶蓁蓁期待地问道,“味道如何?”
宋知斐道了一声“凑合”,又连着几口将月饼吃得干净。
叶蓁蓁无奈地笑了笑,继续手里的动作。
宋知斐洗净银筷后,重新用上好的蜀绣手帕包裹起来放回衣服中,见到面板上四大盆子的馅料,开口问道:”“你做这么多月饼吃得完吗?”
“往年,这些月饼一部分是我和嬷嬷二人吃,剩下的都要去拿去外面卖,幸好这月饼还受欢迎,每次都会卖断货,所以今年索性做了一百个。”
“你还有些商业头脑。对了,明天就是中秋了,你父母可会回来?”
叶蓁蓁手中的动作一愣,每逢佳节倍思亲,她的记忆中从来没有和父母一起过过中秋节,偶尔他们会匆匆回来,但是不停留三日就会再度离开。
而近三年来,他们没有回来过一次。
她苦笑,“我都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子了。”
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她的父母,叶蓁蓁一提起来就止不住话头,徐徐讲着:“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寄养在叔叔家,一开始叔叔对我挺好的,给我买新衣服新玩具,有什么好吃的都会让人给我送一份过来。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就变得和婶婶一样,整个叶家上下似乎都把我当成了一个透明人。”
她爹是芙蓉镇当年的第一公子,她娘更是个不同寻常的美人。在二人成婚后,街坊四邻无不猜测他们生的孩儿定当是文曲星降世。
哪怕是这么多年过去,还是有人不相信叶蓁蓁是他们亲生的孩儿。
宋知斐似乎也联想到了自己的身世,抬眸看着她,“那你恨他们吗?”
叶蓁蓁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如水的月色顺着窗棂挥洒银色余晖,照得叶蓁蓁脸上,宋知斐这才发现,这个小丫头长得其实也不错,睫毛长长的,眼睛弯弯的,鼻尖翘翘的……
宋知斐晃了晃脑袋,唇角扬起一丝无奈的笑容,连这样的小丫头都觉得眉清目秀起来,看来他真应该快点回京了。
似乎气氛有些压抑,宋知斐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了一瓶酒,炫耀地对叶蓁蓁说道,“这可是本王从皇宫中偷偷带出来的思凡酿,传言神仙喝了这个酒都不想回天宫。本王看你可怜,准你陪本王喝酒。”
俗话都说,一醉解千愁。
思凡酿,叶蓁蓁听过这个名字,是宫里才有的御酒,错过这次,说不定这辈子都喝不到了。
“好啊。”一向不会喝酒的叶蓁蓁忽然有些动心,灭了灶台下的柴火,从柜子中拿出两个小瓷杯。
白瓷杯中倒入澄清的思凡酿,顿时间酒香满室。
白瓷碰撞,叮咚作响。
宋知斐举起酒杯,豪爽开口:“不醉不归。”
不醉不归。
再一睁眼,已经是第二天清晨。
睡眼惺忪间,宋知斐那张惊为天人的睡颜映入眼帘,比起往日飞扬跋扈的形象相比,睡着的他更显得俊朗。
两个人距离很近,近到她能看清对方脸上细小的透明绒毛。
叶蓁蓁吓得连忙从宿醉后的混沌中惊醒,看到自己仍处在小厨房后才长舒一口气。
空气中弥漫着思凡酿的香味,回想昨夜这酒的口感,入口是果子的甘甜,入喉则是带着爽烈,犹如刀子一样在身子中划开,不是指刀子带来的疼痛而是指那种奇妙的感觉。
最妙的就是最后一味,各种味道在唇齿间炸开,不等人细细分析到底是什么味道的时候,酒味便彻底消散。
所以,她忍不住喝了很多杯,就连何时醉的都没有印象。
思凡酿,真是名副其实,神仙喝了不回天庭思凡尘。
伴随着鞋底摩擦着落叶的声音,门外响起脚步声响,奶娘推门而进,看到叶蓁蓁后,“我的姑娘啊,你可别告诉我你在小厨房睡了一夜?天啊!这是小王……”
叶蓁蓁迅速起身,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
奶娘吞下了“爷”字,憋得直大喘气。
毕竟刚才的那一幕实在是太**了,一个未出阁的小姑娘和一个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一间充满酒味的房间中共处一晚的事实,实在是让奶娘这样的老人家觉得不可思议。
叶蓁蓁凑到奶娘耳边,小声吩咐,“奶娘你在这里伺候小王爷,若是他问起我,就说你没见过我。”
说着她回头看了一眼仍在沉睡中的宋知斐后,便推门离开,没有看到躺在桌上的某人唇角微微勾起。
今天便是赏菊会,考虑到宾客们大都是早上从家中出发,为了让宾客到了芙蓉镇可以稍作歇息,这宴会是近傍晚才开始的。但是一些和叶白玉玩得较好的伙伴都提前来了,聚在叶白玉的院子里。
杜雨燕盛装出席,一身艳丽无双的红白相间的广袖襦裙衬得她明媚可人,他家中人意欲让她今日艳压全场。
叶白玉从房间出来,杜雨燕见对方只穿了一件素净的百蝶长裙后,心中悬着的石头便放回了原位。
杜雨燕相信,她今天一定是全场的焦点。
小说《王府俏厨娘》 第17章 艳压全场 试读结束。
《王府俏厨娘》 第1章 古怪的小厨娘 免费试读
“小姐,你怎么还在这儿,芙蓉镇上的所有的适龄公子都在前厅了,就连易家的公子都来了,老爷让您过去相看呢!”
奶娘见叶蓁蓁此时一脸灶台黑灰,连忙将她从厨房拖了出来,用自己的手帕为她净脸。
叶蓁蓁满不在乎地回到了厨房,将刚才研制的新菜盛到了盘子里。
一切忙完,她抿了一口酒红色的汤汁,徐徐开口,“这个菜我觉得少了一味,奶娘你快帮我尝尝,这菜里缺了什么味道?”
“你啊!”奶娘轻叹一声,看着叶蓁蓁的眸子充满了疼惜。
蓁蓁小姐什么都好,比起名声盛传的叶白玉还要好很多。
但唯一的缺点就是一根筋,根本不会为自己做打算。
奶娘前脚刚刚迈出门槛,叶蓁蓁掌勺的手顿了下来,眸中闪过一丝无奈。
相看诸位公子?
打她记事起父母就不在身边,自幼在叔叔家长大,一开始叔叔待她很好,吃穿用度皆如亲生女儿一样对待。
可是后来就一日比一日更差,婶婶不喜欢她,将她安排在了全府中最差的北厢,冬冷夏热,平日除了她和奶娘几乎没有人往这边走。
她总觉得,那深宫大院里面的冷宫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了,杂草丛生,鲜有人烟。
不过这样也好,日夜落得清闲,每天都可以在这里研究新菜。
“这厨房怎么一股臭味呀!”一个艳丽的丫鬟扭着水蛇腰走了进来,带进来扑面而来的脂粉味道。
那艳丽丫鬟懒洋洋开口:“奴婢艳云给您请安了,我家小姐想借您的小厨房做一点吃食,刚才席上小姐一直被诸位公子围着,可是饿坏了。”
艳云说话时眉眼相当得意,叶蓁蓁自然知道,这借火是一回事,炫耀又是一回事。
多年来,叶蓁蓁已经习惯了她的叶白玉表妹事事压她一头。
叶白玉,芙蓉镇中的第一美人。
她还记得九岁时,她和白玉一起在学堂读书。
白玉小她一岁,但是在学堂却是被人冠以“才女”的头衔,有一次的小考她的成绩排在了白玉之前,叶白玉竟然在第二日玩笑时将她推下了寒潭。
如果不是一个少年救她出水,她就不在了。
爹娘远游十多年未回来看过她,虽然这个便宜父母不靠谱一些,但是她也不想让她们感受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
从那之后叶蓁蓁彻底学会了装傻,学堂照去,但是逐日变得疯癫古怪起来,就连原本消姣好的脸上也总是沾着灶台的油和灰。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想想都脑袋疼。
回到现实,叶蓁蓁勾勾唇角,将自己刚做的酸甜鸡翅端给艳云。
“这是我感刚刚出炉的新作品,白玉妹妹真是好口福!快将这个端给她,鸡翅趁热吃才好吃,尤其是外面的那层香嫩的鸡皮,热的时候才能感到那种入口即化的口感。”
艳云看着盘子里黑乎乎的鸡翅,她都没有胃口,何况是从小就锦衣玉食的小姐呢?
艳云脸上浮现出僵硬的笑容,拒绝地将那盘黑鸡翅推回到叶蓁蓁那边。
“这等美食还是表小姐自己享用吧,我们小姐晚膳向来清淡少油。”
叶蓁蓁扬眉,“既然你家小姐不吃,那你就吃一个吧!”
说着就拿筷子拿起了一个鸡翅,在艳云说不的时候塞进了她的嘴里。
叶蓁蓁眸中闪过一丝笑意,将刚做完饭菜油油的手搭在了艳云身上,扬了扬下巴,一副亲切模样地开口,“怎么样,好吃吧!”
艳云原本想要吐出来,但是味蕾接触到鸡翅之后传来了让整个人都愉悦的味道,脸上也在瞬间闪过了幸福的味道。
甜而不腻,唇齿留香,带着稍许醋的酸味,配合上肉感细嫩的鸡翅,简直不能太好吃了!
想不到,叶蓁蓁做出来的东西样子不好看,味道倒是极好的。
就在她忍不住想再尝一口的时候,叶蓁蓁脸上却浮现出淡淡的哀伤,“看来又做失败了,算了,还是将这些喂狗吧!来来,小黄,吃饭喽!”
一只小土狗就蹦蹦哒哒地跑了过来,闻到了好闻的味道,兴奋地在叶蓁蓁面前打着转咬着自己为尾巴。
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起来很无辜,甚是可爱。
于是艳云就亲眼看着美味的鸡翅全都被狗吃了。
叶蓁蓁摸了摸小黄的狗头,然后起身对艳云说道,“行了,我先走了,小橱子里有菜和肉你看白玉妹妹喜食什么就做什么吧。来来,小黄,我带你散步去!”
“汪汪!”
*
此时已经是夕阳西下,前厅已经掌灯,人声鼎沸,灯火通明恍如白昼。
叶蓁蓁和小黄一人一狗坐在叶府最少人烟的柳树下,看着湖水映着如火的夕阳,十分好看。
叶蓁蓁一边抚摸着阿黄柔顺的毛,一边拿着小树枝在地上算着什么,嘴里还嘀咕着,“我现在每个月是一两银子的月例,减去平时买食材的钱,如今已经有了二十两。”
再攒半年,她就能离开这个芙蓉镇了!
她的梦想就是攒够银子之后去京城,她要在京城开一家饭馆,顺便去找当年把她从寒潭中救出来的那位救命恩人!
她寻找救命恩人不是为了像是戏本上那些小姐一样以身相许、非君不嫁,而且要——抱大腿!
还记得当叶白玉将她推下水之后,那个红衣少年救了她上岸。
她当时又惊又慌,记不得对方的容貌。
却清楚地记着他第一句话说的就是,“你长得这么丑,过得一定很不好吧!无碍,救人救到底,这个玉佩给你,等你来京城我罩着你!”
这多年来,叶蓁蓁一直把这个玉佩放在身上。
那是上好的玉,几乎是完美无瑕,唯一的瑕疵就是玉里面有一条像是血丝的东西。
她在书上看的时候,发现这种玉才是价值连城。
随手就给出这样好玉的人,估计在京城一定是一个非富即贵的大人物。
或许他忘记了当年曾在芙蓉镇上救过一个女娃娃,或许他也忘了那句话。
但是人生总归是要试试的,不然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最坏的结果也好过叔叔一家将她随便嫁给一个陌生男人,然后就这样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
这样的生活,多可怕。
叶蓁蓁之所以苦苦钻研厨艺,就说是为了学习一技之长之后饿不死。
等找到了救命恩人,就死死抱住大腿,在京城开一家芙蓉镇特色小吃,挣一些钱之后也好给那两个不正经的父母养老。
“叶蓁蓁,你怎么在这里?”一个带着少年独特嗓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用小脚趾头想都知道,不是易家小少爷易初良还会是谁?
叶蓁蓁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牵着骏马的白衣少年,眉目清秀。
他身上带着世家子弟的狂纵和嚣张,偏偏又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写得一手锦绣文章,骑射也是一把好手。
想来不出三年必定是一个让芙蓉镇女子们神魂颠倒的美男子。
当初叶蓁蓁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认定,她要“喜欢”这个人!
没错,这种“喜欢”是要让周围的人都相信、并且都知道的。
她用了三年,让芙蓉镇的人几乎无人不知,叶家的叶蓁蓁是一个天天追在易初良后面的花痴。
她真的很感谢三年前做出这一项明智决定的自己。
因为“叶蓁蓁花痴易初良”这个借口真的很好用,就在她及笄后的第二天,她婶婶就给她说了一个婚事,是一个商户的公子。
这个公子长得貌堂堂,家底殷实,还表示绝不纳妾。
媒人说的那是一个天花乱坠。
叶蓁蓁却早就知道,这个商户公子的确如她所言般好,但是唯一的一点媒人却没说——这个商户公子是一个断袖!
于是叶蓁蓁就义正言辞地表示:我心悦易初良,此生非君不嫁!
虽然拉了一个挡箭牌,叶蓁蓁很愧疚,但易初良是在合适不过的人选了。
那可是芙蓉镇的第一公子,哪个女儿家会不心动?
纵使是平时不爱红妆只爱做菜的怪人叶蓁蓁,喜欢上这么优秀的公子也是情有可原的。
最主要的是,易初良一定不会看上她,因为这易初良喜欢的是叶白玉。
她想好了,等易初良和叶白玉成亲之时,她就故作伤心,离开芙蓉镇。
从此之后天高鸟飞,海阔鱼跃,正好离开这个充满贪欲和险恶的叶家,去找大人物抱大腿。
这岂不是美滋滋?
想到这儿,叶蓁蓁觉得要对易初良表现得更热情一点。
她的脸上自动浮出傻笑,起身跑到了易初良的身边。
她看向易初良的眼眸中全是爱慕的神色,花痴地开口:“初良哥哥是来找蓁蓁的吗!”
易初良这几日刚从扬州回来,一个月来没有这个傻丫头在后面当跟屁虫,还觉得有些不适应。
今天来正好因为叶老爷的宴请,宴上没有看到这个傻丫头,就借着醒酒的原因过来看看,没想到竟然还真的看到了她。
一个月来她倒是一点也没变,还是傻乎乎的。
小说《王府俏厨娘》 第1章 古怪的小厨娘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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